
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省委“两重不停”和我市“五不停”工作要求,助力2024年我市经济“开门红、开门旺、开门稳”。结合我市实际贯彻省春节期间稳工稳产工作通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4年春节前后支持企业稳岗优工促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现关心关爱,发放新春优工礼券。对春节期间(初一至初八),坚持一线生产3天及以上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参保职工,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新春优工礼券。
参保职工以2024年1月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或政策允许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名单为准。重点企业名单由市经信局提供,重大项目施工企业名单由市发改委提供。新春优工礼券采取由企业平台报名,实时比对反馈,职工领取使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领取
企业报名:2月1日—18日(腊月二十至正月初九),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施工企业通过“阿拉来消费”平台报名(含企业实际使用在我市参保的劳务派遣、服务外包用工),在线提供春节加班员工名册,作出真实性承诺,保留职工加班单、考勤表、工资单等相关凭证待查。平台比对参保信息,实时反馈领券职工名单。
职工领取:2月13日—24日(正月初四至十五),可领券职工通过“阿拉来消费”平台领取新春优工礼券。
(二)礼券形式
新春优工礼券每人发放1套,共计500元,含“满200元减100元”券1张、“满100元减50元”券4张、“满50元减25元”券4张、“满20元减10元”券10张。
(三)使用及核销
新春优工礼券可用于平台入驻的商家,在消费支付时使用,不得直接兑换现金、找零或替代现金找零。单张礼券一次性使用,可多张叠加使用。使用期限至3月底。
使用礼券的订单确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的,仅支持单笔订单全额退款退券。所使用的礼券退回后仍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
二、支持返岗复工,实施集中返岗交通补贴。对2024年2月10日至29日期间,企业(不含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车乘车员工不少于20人,每车补贴不超过1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一)申报途径。2024年3月1日至3月20日,企业通过“甬易办”平台申报,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甬易办”平台申报的,向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的区(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多家企业联合包车的,可由其中包车返岗人数最多的一家企业出面申报。申报时提供如下材料:
1.《集中返岗交通补贴申报表》;
2.汽车租赁合同及发票,合同应注明包车企业、车辆数、价格、发车日期、出发到达地等信息;
3.多家企业联合包车的,须提供企业签字盖章认定的车辆租赁协议或说明。
(二)审核拨付
区(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企业申报后,在3月底前对企业的申报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并及时通过系统将审核结果告知企业。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县、市)人社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发放至企业银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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