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有关开发区(园区):
为确保《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73号)中留甬员工专项补贴和返岗交通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实施和及时落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留甬员工专项补贴。对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10日期间,在我市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重大项目施工企业一线生产岗位坚持工作,且2021年12月在甬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我市户籍员工给予专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
(二)返岗交通补贴
1.集中返岗交通补贴。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对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员工返岗,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外来员工返岗的,给予包车费用50%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其中,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需经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同意。
2.自行返岗交通补贴。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对自行到我市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返岗就业的市外员工;享受留甬员工专项补贴的调休返岗市外来员工;按市外省内100元每人、华东地区300元每人、华东以外地区500元每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自行返岗人员就业登记单位和申报单位一致。
二、申报审核办法
(一)申报
1.代为申报留甬员工专项补贴的企业,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通过甬易办平台(https://enb.ningbo.gov.cn,下同)向企业纳税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申报时提供《宁波市留甬员工专项补贴申报表》。
2.申报集中返岗交通补贴的企业,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通过甬易办平台向纳税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甬易办平台办理的向企业纳税所在地乡镇(街道)现场办理。多家企业合并包车的,向其中人数最多一家企业纳税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申报时提供如下材料:
(1)汽车租赁合同及发票,合同应注明包车单位、车辆数、价格、发车日期、出发到达地等信息;
(2)《宁波市集中返岗交通补贴申报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人力社保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renlishebaoju/20220111/4309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