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人力社保局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朗读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59号

关于做好2021年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

学费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享受学费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16〕143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学费补贴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企业实际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3年以上,且符合报考专业招生条件的在职人员;

(二)与在甬企业(含部省属驻甬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宁波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连续缴费时间不少于12个月(缴费计算时间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连续12个月);

(三)所攻读的研究生专业应与本人从事的专业岗位对口,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研究生享受学费补贴专业范围详见附件3);

(四)补贴对象应参加2021年12月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博士研究生须参加统考或者“申请-考核”),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培养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人员攻读研究生毕业后可享受学费50%的补贴,每人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已经享受市财政相关学费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补贴政策,同等学历只能享受一次学费补贴。

三、补贴办法

    宁波市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统一实行在线申报。申报人应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2021年10月31日24点前,如有变化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的网报截止时间为准)注册登录“宁波市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一)信息填报

申报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注册“申报系统”个人账号,填写申报信息:

1.电脑端:登录“申报系统”(https://nbzj.rcpx.net/YJS_P/),注册账号,完成相关信息填写。

2.手机端:关注“宁波在职研究生教育”公众微信号,点击公众号底部“学费补贴”菜单栏,注册账号并完成相关信息填写。

(二)单位公示

1.完成相关信息填写后,申报人在线下载《宁波市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申报表》。《宁波市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申报表》应在申报人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内全信息公示,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公示无异议后,在线填写、下载《公示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三)上传资料

申报人按照“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相关电子资料。上传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两面电子照;

2.个人近期一寸电子照;

3.劳动合同(拍照上传);

4.《宁波市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申报表》(拍照上传);

5.《公示情况说明》(拍照上传)。

(四)资格审核

各地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申报人员的材料初审。市人力社保局对申报材料和申报对象资格进行复审,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对象管理名册。

(五)补贴协议

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申报人,应于2022年11月底前与市人力社保局签订学费补贴协议。签订协议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宁波市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协议》一式两份。可登录“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协议文本;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公章的《宁波市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申报表》、《公示情况说明》。请申报人自行保存申报时上传的资料原件和申报公示材料原件。

(六)补贴申领

1.申领人应在毕业后3个月内登录“申报系统”,在申报系统上填写相关信息。

2.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学费发票(发票抬头为申请人的姓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宁波市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协议、劳动合同(拍照上传)、本人社保卡等资料。

3.携带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费发票原件到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受理窗口办理学费补贴申领手续。

4.经审核无误后,市人力社保局根据文件要求将学费补贴发放到申领人个人社保卡账户。

四、其他事项

各地人力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学费补贴申报工作按时规范高效完成。

材料受理: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宁波市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5楼522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574-83867574(谢老师)、83867573(裘老师)、87117241(王老师)。

 

附件:1.宁波市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申报表

2.“研究生学费补贴申报人员”公示情况说明

3.宁波市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享受学费补贴专业范围

4.宁波在职研究生报考专业一览表(部分)

5.社保关系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联系方式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

宁波市企业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一寸)

政治面貌

 

民族

 

籍贯

 

健康状况

 

婚否

 

职务职称

 

毕业学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

 

学位

 

工作单位、岗位

 

社保关系所在地

 

联系地址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报考学校、专业及学位(硕士/博士)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社保关系所在地审查意见: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人力社保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renlishebaoju/20210604/25745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