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推进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开展,择优遴选我市第二批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试点单位,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0〕35号)要求,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确定附件34家单位为宁波市第二批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试点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于遴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宁波市人社部门反映,联系电话:89583347,89298047。
附件:宁波市第二批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试点单位.docx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0日
附件
宁波市第二批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试点单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人力社保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renlishebaoju/20210521/646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