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
为有效解决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企业阶段性招工难问题,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
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继续实施普惠性稳岗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二、实施集中返岗交通补贴
对2021年2月11日至3月底期间,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员工返岗的非公企业,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员工返岗的,给予实际包车费用50%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春节后,市县联动开通“宁波欢迎您”直达免费专列(包车厢),进一步提高外来务工人员有组织返岗效率。
三、支持员工自行来甬就业
对2021年2月11日至3月底期间,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我市非公企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由所在企业统一申报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500元/人。参加线上毕洽会并于2021年9月底前来甬面试且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外地高校毕业生参照给予交通补贴。
四、鼓励中介机构助企招工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畅通招工引工渠道,规范劳务派遣行为。注册在我市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1年向我市非公企业输送首次来甬就业人员,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含)以上的,给予800元/人职业介绍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强化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大力推行项目制培训,对按规定自主开展培训的企业,给予最高600元/人的补贴。扎实开展线上培训,建立培训机构名录、列出培训内容清单,鼓励企业自主选择开展灵活多样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800元/人的补贴。
六、扎实推进春节留工稳岗
认真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留工优工稳增促投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21〕1号)各项措施,倡导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开展吃年夜饭和上门慰问等暖心活动。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并落实好发放节日红包、消费券、旅游卡等相关激励措施,加强正面解读引导,切实把好事办好。
七、加强企业低息贷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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