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关于开展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2017年人选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在个人填报基础上,经分级分类考核和量化打分、专家评审,并报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联席会议审议,符合条件拟直接确定为优秀的27名,综合考评拟定为优秀的118名,拟定为良好的157名,拟定为合格的108名,拟定为不合格的8名(其中无故放弃考核2名,因违纪违规除名1名),现予公示:
一、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1月22日止。
四、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联系部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信地址:宁波市和济街95号;邮政编码:315040;
举报电话:89298088。
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人力社保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renlishebaoju/20210119/306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