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0﹞2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下简称“退出目录”)有关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对2020年度我市职业资格类鉴定计划作以下调整
1.原年度计划中10月、11月的鉴定计划不变。对于原计划于12月实施的符合条件的“双证制”学生需进行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原有职业(工种)鉴定的,调整至11月实施,并于9月30日前完成报名。
2.原年度计划12月12日进行的鉴定职业(工种)调整为以下范围:
序号 |
职业(工种) |
序号 |
职业(工种) |
1 |
焊工 |
8 |
架子工 |
2 |
电工 |
9 |
电切削工 |
3 |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
10 |
手工木工 |
4 |
防水工 |
11 |
评茶员 |
5 |
砌筑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人力社保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renlishebaoju/20200909/2902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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