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为统一规范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工伤职工就医相关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工伤职工就医交通、食宿费用是指下列费用:
1.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
2.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限杭州市和上海市;不包括各县(市)到市级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下同)就医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在(路)途伙食补助费等。
上述费用实行凭据报销和定额补偿相结合的办法。
二、支付项目及标准
(一)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在统筹地区内和到统筹地区外住院治疗期间,按每人每天15元标准补偿计发住院伙食费。
(二)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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