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人力社保局、经信委、财政局、国资委、总工会、团委、妇联:
现将《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波市总工会
共青团宁波市委员会 宁波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6月19日
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加快选拔、培养一大批优秀技能人才,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力,为我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开展企业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01号),经研究,决定从今年6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实际,按照“政府引领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技能竞赛与教育培训相结合、表彰奖励与宣传引导相结合”的总体思路,以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全面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为核心,以劳动者生产技能提升、岗位素质提高和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通过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技能大赛活动等载体,引导和激励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练技能、钻业务、成人才,加快造就一批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为我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活动主题
练就精湛技能,赢得精彩人生。
三、参加对象
全市企业在职职工
四、工作目标
以劳动者生产技能提升、岗位素质提高和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以百家企业、万名职工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为示范,引领和带动全市50万人次参加岗位练兵活动,全市计划开展不少于20个职业(工种)的市级一类、二类技能竞赛,组织参与赛前培训的技能劳动者达到10万人次,努力使技能成才、岗位成才的观念渗透到每个劳动者,切实在全市掀起钻研技能、提升技能的学习热潮。
五、岗位大练兵活动的主要内容
百家企业万名职工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示范活动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牵头,联合机关部门和单位,会同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和工会共同实施。
重点组织100家企业,每家企业选择若干班组,组织100名职工,开展班组间的技能比武。每家企业选拔若干名成绩优异的选手命名为技术标兵(各地具体参加企业见附表1)。
组织100家企业,开展师傅带徒工作。
岗位大练兵活动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统一负责组织协调、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大赛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宁波解放南路257号),联系人:方敏,联系电话:87314584,电子邮箱:2267332406@qq.com。
六、技能大比武活动的主要内容
市级技能大比武活动由市总工会、市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和单位共同实施。主要组织开展三个层面的技能比武活动:
(一)全市性技能大赛(一类竞赛)
紧紧围绕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中的重点产业,特别是围绕新材料、新能源、海洋高技术、石化、纺织服装等“4+4+4”产业升级工程中的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选择从业人员多、涉及面广的10个职业(工种)举办技能大赛(市级技能大赛职业(工种)目录见附表2)。
(二)行业性技能大赛(二类竞赛)
紧紧围绕我市港口、石化、服装等特色产业,依托行业组织、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10个职业(工种)技能大赛。行业性技能大赛重点以国有大中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为主参加(行业性技能大赛职业(工种)目录见附表3)。
全市性技能大赛和行业性技能大赛的每项竞赛具体实施方案由每项赛事的组织单位和具体承办单位联合拟定。承办单位按照确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比赛前各项准备工作,严密组织实施。各项比赛活动的具体方案、技术文件报市总工会、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需要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的比赛项目,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考评人员承担理论知识考试试卷的命题、保管和启封,以及实际操作工件的编号和翻号等工作,同时受理参赛选手的申诉。考试一般按照相应工种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级或高级工标准命题,并适当增加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相关知识,分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基础知识成绩占30%,实际操作成绩占70%)。
全市性技能大赛和行业性技能大赛由市总工会、市人力社保局统一负责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和数据统计等工作,大赛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宁波百丈东路2388号713室),联系人:蔡春森,联系电话:87362260,电子邮箱:nb6079@163.com。
(三)区域性技能大赛
各县市区要以本地区产业发展特色和态势为标准,重点选择本地区优势特色产业,组织开展10个职业(工种)技能大赛。竞赛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地结合全市性技能大赛活动安排自行组织。
七、时间安排
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为时半年,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3年6月上旬)。印发活动方案,启动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各项工作,及时确定参赛单位、参赛项目。各单位开展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和动员企业职工开展活动。
(二)岗位大练兵阶段(2013年6月-7月)。举行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开幕式,启动企业岗位大练兵和技能大比武;公布各层面赛事的职业工种和申办单位等相关信息,确定全市总决赛各职业工种的冠名单位、赞助单位和协办单位。各参赛单位按照竞赛方案要求,立足于项目和班组,组织多种形式的竞赛活动,在竞赛期间竞赛小组办公室将现场观摩,及时掌握各赛区的实际情况。
(三)技能大比武阶段(2013年7月-9月)。完成岗位大练兵活动,按照任务要求,组织开展各项赛事的选拔赛和总决赛。
(四)评比表彰阶段(2013年10月)。全面总结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举行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闭幕式暨颁奖大会。同时,提炼和固化好的工作经验、工作方法,并进行推广运用。
八、激励措施
(一)对获得全市性技能大赛(一类竞赛)决赛第一名的选手,由宁波市劳动竞赛委员会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授予“宁波市首席工人”荣誉称号,并由市总工会授予“宁波市十大技能状元”;对获得第二至五名的选手,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宁波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得决赛各职业(工种)前五名、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职职工选手,由团市委授予“宁波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女职工选手由市妇联授予“宁波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同时,在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均合格的前提下,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个人前三名的选手,由市人力社保局核发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对获得四至六名的参赛选手,核发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二)对行业性技能大赛(二类竞赛)或区域性技能大赛前三名的选手,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宁波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职工选手,由团市委授予“宁波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女职工选手由市妇联授予“宁波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其中,导游员技能竞赛按甬旅字〔2013〕6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在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均合格的前提下,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个人第一名的选手,由市人力社保局核发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对获得二至五名的参赛选手,核发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三)通报岗位练兵成效显著的企业,对部分比武成绩突出的个人,分别由各县(市)区命名为学技能标兵。
(四)对在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中表现优秀的选手,择优推荐参加全省技能大比武活动。
(五)本次大赛设团体奖三名,团体奖的名次按各选送县(市)区的参赛成绩之和计分,分别对第一、二、三名的获奖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荣誉奖牌。
九、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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