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我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表彰在我市经济建设中作出积极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进一步营造全体劳动者钻研技能、岗位成才的社会氛围。根据《宁波市人才奖励办法》(甬党发[2010]111号)和《宁波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奖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甬党办发[2010]140号),现就做好2014年宁波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或柔性引进受聘2年以上且每年在甬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应职业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全国技术能手”或“全国行业技术能手”、“浙江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且工作实绩显著;
(二)刻苦钻研技术,具有高超的职业技能水平或绝活绝技,在工作岗位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方法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问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
(三)在技术创新、技术专利上,研发出重点新产品、新技术,得到省级以上部门认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以及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企业技术改造和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和使用中,掌握核心技术,排除重大技术障碍或重大安全隐患,提高生产效益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
(五)在市级二类(由市级行业部门组织)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个人前三名,职业技能水平得到同行业认可,且在传授技艺、指导职业院校学生技能训练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名额
2014年我市评选表彰优秀高技能人才15名左右。各县(市)区和市属行业主管部门及市本级的推荐名额共为75名左右(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2)。
三、推荐程序
(一)县(市)区所属单位向当地人社局报送推荐人选材料,当地人社局汇总材料初审后,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按规定名额向市人社局报送推荐人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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