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处室(单位):
根据《2014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甬人社发〔2014〕22号)和《2014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甬人社发〔2014〕23号),现将《2014年全市社会保障卡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订工作计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3日
2014年全市社会保障卡工作任务实施方案
2014年全市社保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在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目标框架下,按照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加快社会保障一卡通”这一主题,加快组织推动社保卡发行应用,全市新发行社保卡100万张。
一、目标任务
完成社保卡新增合作银行招投标,适时将新农合参保人员纳入社保卡发放范围,全年新发放社保卡100万张以上,加强社保卡日常服务和管理,探索社保卡在“五险”信息查询、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和缴费结算等方面的功能运用。
二、责任分工
市人社局分管领导为责任局领导,市社保卡中心为牵头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为责任部门,市局医疗保险处、信息办、统申办、市医疗保险中心、市养老保险中心、市就业局、市12333咨询服务中心配合。
三、具体任务实施方案
(一)全年新增发行社保卡100万张
1.主要发行对象。2014年全市社保卡新增发行100万,发行对象主要为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以及自愿申领社保卡的离休干部。
2.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2014年宁波市社保卡新增发行任务分解》。
3.任务完成时间。各地要根据市社保卡发行分解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相应计划,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各地力争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制卡任务,11月底全面完成发行任务。
(牵头单位:市社保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局信息办)
(二)做好社保卡新增合作银行工作
1.2013年12月开始,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我市社保卡新增合作银行资格招投标,其中2014年1月16日产生中标候选人。
2.2014年1月下旬至4月中旬,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开展社保卡新增合作银行资格中标候选银行的技术测试(此项市局信息办牵头,市社保卡中心配合)。
3.2014年4月下旬至5月,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与各合作银行签订社保卡合作协议,并指导各县(市)区人社局做好新增合作银行系统对接和场地入驻等准备工作。
4.2014年6月,全市各社保卡中心经办场地按照新增合作银行入驻要求进行改造或迁址,新增合作银行入驻各社保卡中心试运行社保卡相关业务,三季度适时正式对外开展业务。
(牵头单位:市社保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局信息办)
(三)试点先发新农合参保人社保卡
1.2014年2月,收集已具备发卡条件县(市)区的新农合参保人员数据与公安数据实施比对,公安比对后发现的问题数据由相关县(市)区自行组织梳理更正。
2.2014年三季度,适时在鄞州、奉化、象山三地开始新农合人员社保卡申领试点。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并轨的具体时间尚不确定,故今年新农合人员社保卡申领发行时限不受目前承诺时限(承诺时限最长为三个月)限制,有关县(市)区待条件成熟适时组织发放,并对参保人员做好使用说明告知解释工作。
(牵头单位:市社保卡中心,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局医疗保险处、信息办、市医疗保险中心)
(四)探索推进社保卡卡片应用功能
1.社保信息查询。第一步,2014年5月份,在市局网站“社保个人帐户查询”板块,可以通过输入社保卡卡号实现查询;第二步,待市社会保险统一征缴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完成,与社保卡新接口实现对接后,社保卡系统实时获取“五险”相关信息,适时提供相应查询。
2.社保待遇支付。在实现现有医保待遇通过社保卡金融账户支付的基础上,第一步是建立统一的社保卡金融支付平台,技术上支持各类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第二步是配合探索失业金、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等社保待遇通过社保卡支付。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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