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民政局,各市级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现将《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推选品牌社会组织候选单位和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候选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明确推选名额 各区县(市)民政局要按照《通知》要求,各推荐1家品牌社会组织和2名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候选人(含县级以下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2家,其主要负责人2名)。各地在推荐过程中应统筹考虑行业分布,征求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意见。 市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按照主管或行业管理的社会组织数量对品牌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领军人物进行推荐(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由行业管理部门,即原业务主管单位进行推荐),其中:业务主管、行业管理50家以下社会组织的单位可推荐1家品牌社会组织候选单位和1名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候选人;业务主管、行业管理50家以上社会组织的单位可推荐2家品牌社会组织候选单位和2名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候选人。 品牌社会组织候选单位名单和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候选人名单按照《通知》规定的我市推荐数量确定,并经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及时报送省民政厅。 二、严把推选条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民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minzhengju/20210606/25757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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