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民政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大榭开发区民政与社区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村(社区)减负“双百工程”活动的通知》(浙民基〔2021〕89号)和《中共宁波市委办公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切实做好基层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党办〔2021〕29号)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决定开展村(社区)减负增效实践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基层减负工作的要求,通过开展减负增效实践行动,进一步巩固村(社区)“三多”清理成果,促进村(社区)减轻工作负担,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能,不断增强居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村(社区)减负政策宣传活动。6月底前,各地要坚持走村(社)入户上门走访宣讲、浙政钉等工作群沟通联系、开展面上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相结合,集中开展村(社区)减负政策宣传活动,大力宣讲村(社区)治理、基层减负等政策法规,积极引导村(社区) 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依法协助党委政府开展公共服务,理直气壮地拒绝取消和禁入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事项,严格规范村(居)民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按照《浙江省村(社区)减负清单指引(2020版)》出具意见和盖章事项,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不断提升村(社区)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推动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证明和盖章事项查询核查业务,及时梳理修订办事指南、优化工作流程,夯实监管责任。
(二)开展村(社区)减负“回头看”活动。各地要围绕涉村(社区)机构牌子多、上墙制度多、工作台账多等问题专项清理和《浙江省村(社区)减负清单指引(2020版)》等有关基层减负文件落实情况,通过随机走访、实地印证、情况通报等方式,认真开展一次村(社区)减负“回头看”工作,确保减负工作执行到位、居民党员践诺到位、居民文明居住义务宣传到位,避免出现管理服务真空和工作断链,做到减负不减责,并于6月底前将村(社区)减负“回头看”工作报告和《村(社区)减负工作“回头看”情况统计表》(附件1)以书面形式报市民政局。市委督查室将联合市委编办、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对全市村(社区)减负工作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暗访抽查。
(三)开展村(社区)减负常态化监测活动。以村(社区)为单位设立减负增效工作监测点,每个区县(市)至少设立一个监测点,全市共设立12 个(附件2)。各地要认真指导所辖监测点,对照《浙江省村(社区)减负清单指引(2020版)》,深入推进“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双百工程”要求,围绕规范挂牌、规范上墙、规范台账、严格工作准入、提升服务能力等监测内容,全面做好村(社区)减负增效情况的监测工作。定期梳理统计相关事项监测情况,如实填写《村(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监测情况反馈表》(附件3),并于每月21日16:00前汇总报市民政局。对监测点反映的具体问题和需求,属于个案性的,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属于普遍性的,由市级统一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进一步畅通村(社区)减负工作问题反映渠道,以区县(市)为单位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省、市智慧督查平台“浙里督”反映落实情况,巩固“三多”清理和减负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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