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
各功能区民政部门、市场监管分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
现将《宁波市“守护老年人安全”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波市“守护老年人安全”行动实施方案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良好环境,进一步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确保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大局持续稳定向好,经研究,自即日起在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内开展“守护老年人安全”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扛起底线担当,用心用力抓安全、保安全,精准精细防风险、除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在院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守护老年人健康安全。各地民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属地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老年人助餐点等场所,严格按照民政部防控指引各项要求,落实实名登记、测温、亮码、戴口罩等规定。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采取有效措施,稳妥推进工作人员和身体适宜且自愿的老年人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保健”市场乱象和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
(二)守护老年人消防安全。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宁波市消防领域风险普查工作》和《宁波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风险普查,重点排查整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问题隐患。各地民政和消防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督促指导各养老服务机构落实整改责任、方案,限期整治完成。
(三)守护老年人食品安全。深入推进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规范提升行动,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工作,强化大宗食品采购管理,提升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加强食品从业人员食安培训。到年底,建成100家“后厨可观、食材可溯、安全可查、送餐可及、质量可评”的标准化老年食堂,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建成率达到80%以上,食品安全等级A、B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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