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民政、住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市级养老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加快建立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制定了《宁波市2020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波市2020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和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做好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46号)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20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养老机构老年人老有颐养为目标,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切实维护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到2020年底,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普遍推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治理深入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成效显现,医养结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实施养老机构质量标杆引领计划,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标准化、诚信化、品牌化水平,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能力建设,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做好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各区县(市)民政、卫生健康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强化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和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部门主管责任和养老机构主体责任,实行包片管理制度,养老机构内“两测两消”和分区管理,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责任部门:民政、卫生健康部门)
(二)持续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各地要对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结合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联合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养老机构进行再排查,完善消防、食品、房屋安全、非法集资等方面安全监管机制,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养老机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到位。(责任部门:民政、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
(三)持续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继续贯彻落实《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民发〔2019〕80号),按照“扩建一批、整合一批、改造一批”的工作思路,到2020年底前,每个区县(市)至少有1家公办养老机构设置认知症专区;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全部完成法人登记,并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和评定细则》要求,改造提升后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确保达到国家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责任部门:民政、住建、卫生健康、消防救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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