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宁波市级 > 宁波市民政局 > 正文

关于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持证社会工作者: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办法》(浙民社〔2018〕13号)和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2019〕办便32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市将集中组织开展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登记对象为具有宁波市户籍或在宁波市工作,并在2008-2019年期间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

  其中,持证人员不是在浙江省范围内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须先联系浙江省社会工作师协会,完成资料核对入库后方可参加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9年11月8日-2020年1月18日

  三、登记方式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方式一: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登记。

  方式二:下载移动端“浙里办”APP,搜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选择“在线办理”入口进行登记。

  持证人员进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申报页面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按照单位属地优先原则选择登记管理机构,并以已取得的最高等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进行登记,按系统要求上传有关材料、提交登记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完成证书登记。目前无工作单位的持证人员,按户籍、居住地(有效居住地)顺序依次选择登记管理机构。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级 > 宁波市民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minzhengju/20191108/2590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