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持证社会工作者: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办法》(浙民社〔2018〕13号)和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2019〕办便32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市将集中组织开展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登记对象为具有宁波市户籍或在宁波市工作,并在2008-2019年期间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
其中,持证人员不是在浙江省范围内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须先联系浙江省社会工作师协会,完成资料核对入库后方可参加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9年11月8日-2020年1月18日
三、登记方式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方式一: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登记。
方式二:下载移动端“浙里办”APP,搜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选择“在线办理”入口进行登记。
持证人员进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申报页面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按照单位属地优先原则选择登记管理机构,并以已取得的最高等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进行登记,按系统要求上传有关材料、提交登记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完成证书登记。目前无工作单位的持证人员,按户籍、居住地(有效居住地)顺序依次选择登记管理机构。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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