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社会组织:
根据《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民计〔2018〕8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甬民发〔2019〕32号)、《关于做好2019年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甬民发〔2019〕33号)、《关于做好2019年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市级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甬民发〔2019〕34号)、《关于做好2019年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市级社会组织开展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通知》(甬民发〔2019〕35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经社会组织自行申报、各地民政部门初审并推荐、市民政局组织专家评审、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公示等程序,现已确定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立项社会组织要根据项目申报内容和相关要求、标准,对项目实施内容、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完善,6月28日前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报送完善后的纸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各立项社会组织要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顺利结项和资金使用规范。市民政局年底将组织专家对立项社会组织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资助资金。
附件:2019年宁波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名单
宁波市民政局
2019年6月19日
附件
2019年宁波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
拟资助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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