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民政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大榭开发区民政局,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9年市委市政府文明城市建设大会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五整顿两提升”和完善“四项机制”行动方案>的通知》(甬文明委〔2019〕6号)精神,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部门责任清单》的责任分工,现就引导社区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责任。全国文明城市是综合性最强、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城市荣誉。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各区县(市)民政局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看待创建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指导到位。要认真对标中央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特别是对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中由市、区县(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或配合的任务,要找准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采取务实举措,加强指导服务,加快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创建质量,努力在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体现民政作为、负起民政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区县(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予以督促检查,对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落实
1.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坚持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推动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入开展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不断提升社区自治工作水平。积极会同组织、住建等部门,指导推动社区建立健全由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矛盾纠纷。要注重文明城市创建的资料归档工作,及时报送社区自治有关制度落实情况和实景图片,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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