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公示
朗读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源头整治行业乱象问题,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教育领域
1、组织在校学生参与或威逼利用在校学生参与贩卖、出售、出租电话卡、银行卡、身份证、网络账号、支付账号以及引流推广、技术开发等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线索;
2、胁迫、唆使、引诱、欺骗未成年学生实施黑恶犯罪的线索;
3、虐待、欺凌学生等校园“霸凌”类违法犯罪线索;
4、拐骗、强奸、猥亵学生,组织、强迫学生或未成年少女卖淫等违法犯罪线索;
5、针对师生实施敲诈勒索、“校园贷”“套路贷”、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线索;
6、社会组织、特殊利益群体为垄断校车、后勤服务等领域,组织社会人员滋扰、侵害校园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金融放贷领域
1、银行保险机构或其从业人员实施或参与“套路贷”“高利贷”“高利转贷”“裸贷”及虚拟货币领域非法金融放贷的违法犯罪线索;
2、银行机构或其从业人员以及与银行机构建立业务外包关系的第三方合作机构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暴力催收贷款、洗钱等违法犯罪线索;
3、银行机构超越经营范围发放贷款、为非法放贷提供金融服务或便利等违法犯罪线索;
4、银行机构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信贷资金流向非法放贷领域、为无放贷资质的机构提供放贷资金或共同出资放贷、委托涉黑涉恶机构和个人开展非法催收活动等违法犯罪线索;
5、有组织实施保险诈骗或与黑恶势力勾结骗取保险费等违法犯罪线索;
6、与银行保险机构有关联的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和行业乱象;
7、小额贷款公司违法犯罪线索;
8、涉黑涉恶可疑交易线索。
(三)市场流通领域
1、在市场中欺行霸市、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等违法犯罪线索;
2、组织策划并利用黑恶手段等进行恐吓、威胁、强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线索;
3、组织他人进行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的涉黑涉恶线索;
4、“职业索赔人”恶意敲诈勒索商家的涉黑涉恶线索。
二、线索举报相关要求
1、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采取当面、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举报,请尽可能详细描述受害经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线索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及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安全。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举报线索协助破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举报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3、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如反映与行业领域黑恶犯罪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请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三、线索举报方式
市扫黑办
举报电话:0574-89182285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3F
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574-81984526或者110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788号宁波市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室
市教育局
举报电话:0574-89183287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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