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17号)精神,我局将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申报企业:有效期内的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中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可提出申报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复核企业: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可提出复核申请。
二、申报方式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一次性递交)。
(二)线上申报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优企平台)开展。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和系统提示,于5月25日前完成填报提交。各地经信部门依托申报平台,对照企业申请书和佐证资料进行审核,初审核实后按要求报送。
三、组织实施
企业自愿申报,各地经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企业参加申报。对于已被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不再推荐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且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的,各地需核实情况后上报原因。
(一)推荐和初核。各地经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和初核工作。择优组织企业细致准备、如实填写,并组织力量为申报及复核企业提供全覆盖的免费咨询辅导服务。
各地经信部门要提升推荐质量,根据有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和复核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核实,形成推荐名单,行文上报,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对企业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符合性负责。各地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加大对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技术创新性的审核力度,确保申请书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一致,提升推荐质量。
(二)审核上报。我局根据各地上报文件和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规定流程及审核结果,确定宁波市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推荐报送名单。
四、工作要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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