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的通知》(甬党办〔2019〕98号)、《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2023〕49号)要求,结合“三定”方案,现公开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清单和2024年度重点工作。
一、责任清单
(一)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清洁生产促进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牵头推进绿色制造工程。
(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淘汰落后产能涉及的企业装备、工艺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三)在办理工业建设项目核准、备案手续后,及时将项目核准、备案信息告知生态环境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产业规划依法依规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四)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等工作。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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