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工科局、工信局):
为推动新一轮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引领带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发展,根据《宁波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技术大改造行动计划(2020-2022)》(甬工强办〔2020〕4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0年度市级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和第二批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面向“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绿色石化、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软件与新兴服务、关键基础件、智能家电、时尚纺织服装、生物医药、文体用品、节能环保)、新兴产业(医疗健康、工业互联网、“5G+”产业、数字经济、智能物流)和《宁波市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实施方案(2017-2020)》确定的9个重点传统制造业等相关重点行业和细分领域中,制造业企业投入研制的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项目和制造业企业建设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项目
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项目是基于专用自动化(智能化)加工单元、工业机器人、传感与控制装备、检测与装配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集成的自动化(智能化)成套生产装备(流水线),通过系统集成对各个生产环节的关键技术装备和整个生产过程实施有效管理,从而实现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项目由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应用企业申报,也可由应用企业牵头会同装备制造(集成)企业、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软件开发公司等进行联合体申报。其中:
1.应用企业必须是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质量、安全、信誉等不良记录,具有部署实施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
2.申报企业愿意研制的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在本行业中推广应用;愿意积极配合参加政府组织的经验推广、现场交流、参观学习等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联合体其他成员应具有较强的自动化(智能化)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创新、制造、集成技术能力;具备整体系统解决方案设计、工业软件开发、软硬件系统集成、工业互联网应用和较强的市场拓展能力。
4.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未对外开展相关业务的单位,不得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
5.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和建筑费用,限于外购硬件设备、工业软件和技术服务)原则上在700万(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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