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经合局 > 正文

宁波市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实施方案

朗读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加快推进宁波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补短板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6〕12号)、《中共宁波市委关于补短板创优势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意见》(甬党发〔2016〕16号)精神和《科技部关于建设宁波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函》(国科函创〔2016〕224号)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驱动力,以市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经济转型升级,探索科技创新资源薄弱地区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路径与模式,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经验,为我市实现科技创新跨越发展,率先迈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前列,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业创新中心,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阵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体。发挥市场在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的主体地位和关键作用,构建面向市场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需求导向机制,拓展新技术、新产品的市场应用空间。
 
 
  2.政府引导。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强化政府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制定、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方面职能,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环境。
 
 
  3.开放协同。充分利用国内和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强交流合作,坚持自主转化与成果应用相结合,推动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在甬转化和产业化、高层次人才在甬创业。
 
 
  4.机制创新。充分发挥资本、人才、服务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催化作用,强化财政资金、科技计划、绩效考核等机制创新,通过众创、众包、众筹等互联网思维,探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模式。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产业技术创新能力、高端要素资源集聚效应、体制机制创新活力显著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对产业和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开发和转化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产品,衍生培育一批原创型新兴产业,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具有示范意义的做法和经验。初步建成全国一流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水平实现从跟跑转向并跑,部分重点产业和细分领域实现领跑。
 
 
  ——产业创新能力实现跨越。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例达到43%,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8件,规上制造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0%。
 
 
  ——新兴产业发展取得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规上工业增加值达到900亿元,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总指数达到90。培育出新材料、智能装备等一批在技术水平上具有并跑、领跑能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细分产业。
 
 
  ——创新创业要素更加集聚。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3.2%,全社会R&D活动人员达到12万人年,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60%。
 
 
  ——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不断优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发展壮大,多元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投入渠道日益完善。全市技术交易额力争达到100亿元。
 
 
  ——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建立较为完善的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政产学研金介用”相结合的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显著增强,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形成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环境更加优化,取得一批体制机制改革成果,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
 
 
  二、示范重点
 
 
  (一)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全球创新资源要素配置新机制。吸引集聚国内和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创新资源,推动企业以技术引进、协同创新、跨国并购等方式主动对接、引进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重点推进面向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科技招商,承接国际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建立与上海、杭州等周边重点区域间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资源流动与共享机制。
 
 
  (二)加快推进民间资本融入创新创业。立足我市民营经济发达及民间资本充裕优势,加快推进民间投资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和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民间资本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发展科技信贷、科技保险,壮大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创新创业投融资体系,探索完善以金融资本、政府引导基金撬动民营经济“二次创业”的新模式,加快将民间资本转化为创业创新的产业资本,实现“资本”对接“知本”。
 
 
  (三)加快形成以先进技术与模式创新加速产业集群融合发展的新机制。面向国家重大创新布局和“中国制造2025”重大战略,通过以产业引资源的路径,吸引国内外新材料、智能制造、生命健康、纺织服装等领域的先进技术、项目在我市转移转化。深入推广基于互联网的网络众包、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动在家电、服装、文具等行业开展个性化定制试点。以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实现结构调整,为全国以新型工业化实现转型发展提供经验借鉴。
 
 
  (四)加快构建完善市场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按照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发展要求,以“专业化平台、机构、人才培育”为主线,加快构建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评价、知识产权服务等专业化机构为支撑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推进“互联网+”和市场化运作模式,培育众包、用户参与设计等新兴服务,推动建立区域性、行业性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技术市场。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1.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面向全市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统筹全市资源,结合国家重大创新布局,培育成果源头,实施高端精细化工、新型磁性材料与器件、高性能金属材料、海洋新材料、先进碳材料、关键基础零部件、智能芯片及基础软件、智能信息设施及产品、高性能诊疗设备、新能源汽车等重大专项,加快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医疗、交通等民生领域重大专项的布局,着力攻克一批影响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开发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2.推动“互联网+”科技创新。启动实施“互联网+”创新设计示范专项,在家电、服装、文具等领域开展众包、云设计等新研发模式探索,推动100家企业建设“互联网+”创新平台,开展基于个性化产品商业模式创新。组织开展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建设,推动100家特色块状经济行业中小企业实施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整合线下服务资源,搭建开放性采购平台、供应链管理平台,构建良好的行业发展生态。(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3.加快自主创新产品(技术)转化应用。围绕我市重点培育的十大千亿级产业,以及公共交通、卫生健康、生态环保、绿色制造等民生发展需求,实施新能源汽车、先进材料、先进装备、先进医疗设备与技术、节能产品和技术、城乡生态环境治理先进技术等重大成果转化应用,遴选和组织实施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高、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明显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应用转化项目,推动一批先进成熟适用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培育一批新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4.强化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推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工作,启动绘制新材料、新装备、海洋高技术等优势领域专利布局地图和技术路线图,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和专利预警分析,提升专利运用能力和成果转移转化水平。继续实施“发明专利增量提质服务工程”,推动企业专利特色库建设,引导企业在重点发展领域积累和储备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拓展科技发展新空间
 
 
  5.建设“一带两湾”创新创业新空间。加快沿江两岸创新创业带建设,围绕科技创新、创业孵化、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功能,加快推动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中官路创业创新大街、鄞州南部商务区创新集聚区、南高教园区、江北创新中心、环杭州湾创新中心、宁波航天智慧科技城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打造全市科技创新新地标。坚持创新功能、产业功能与城市功能有机融合的发展要求,重点推动高端创新创业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新兴产业项目在杭州湾、象山湾两大创新湾区集聚,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6.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力推进以宁波国家高新区为核心载体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国家关于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及发展要求,加快集聚全球一流高端创新资源,营造一流创业创新生态,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人才管理等方面的改革试点,释放创新创业活力,打造成为全市创新驱动体制机制改革的示范样板,成为全市乃至宁波都市圈创新驱动发展的辐射源。(责任单位:宁波国家高新区、市科技局)
 
 
  7.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按照各区县(市)高新园区“全覆盖”的发展要求,全面加快宁波杭州湾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省级高新园区建设,围绕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求,提升创新能力,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推动特色产业集聚区争创省级高新园区,明确发展定位,提升产业发展层级,加快集聚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检验检测、人才培训、管理咨询等机构。到2020年,力争建成5个以上省级高新园区。[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科技局]
 
 
  (三)搭建创新创业平台
 
 
  8.加快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推进宁波智能制造产业研究院、宁波国际材料基因工程研究院、中科院宁波光电子集成先进技术研究院、中科院慈溪医工所、宁波大学无线通讯技术研究院等建设。积极推进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兵科院宁波分院、宁波大学等高校院所与中科院、国家千人计划联谊会等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合作,以联合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方式带动高端原创性的科技成果向我市转移转化。到2020年,建成50家产业技术研究院。(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9.谋划布局制造业创新中心。面向“中国制造2025”和我市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推行联盟制、理事制等组织模式,采取政府与社会合作、政产学研用合作等方式有序推进智能制造创新中心、石墨烯创新中心、磁性材料及应用创新中心、生物制造创新中心等重点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创新。到2020年,争取建成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5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10.加快建设公共研发与中试实验工场。按照“公共、专业、开放、共享”原则,重点在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和有条件的产业功能区布局建设新材料联合研究院、石墨烯联合研究院、生物医药联合实验室、“千人计划”产业园联合实验室等公共研发与中试实验工场,为国内外科技人员、创客团队、研发机构、创新型企业等在我市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从实验研究、中试熟化到生产过程所需的仪器设备、中试生产线等基础条件资源,实现拎包入驻、全链条一站式的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11.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按照有研发场地、有仪器设备、有研发服务人员、有研发投入的“四有”标准,推动行业骨干企业整合创新资源,自建或联合高校院所共建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企业专家工作站,积极承担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任务。到2020年,建成20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0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1500家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6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科协)
 
 
  (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转移转化体系
 
 
  12.实施创新型初创企业培育计划。深入推进“科技领航计划”和“智团创业”计划,加强对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民营企业家以及“企二代”创业者、科技人员等创办企业的服务支撑;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创业培训、市场拓展、投融资等服务机制;组织新材料等各类创业大赛,积极承接国家级创新创业赛事;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和环境建设投入,支持创新型初创企业技术创新。到2020年,累计培育创新型初创企业120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经合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jingheju_shiduikouzhiyuanban_/20181129/2130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