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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办法(试行)》(浙教师〔2011〕103号)文件精神,按认定管理权限,宁波市教育局组织审核小组对宁波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开展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培训对象限定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认定。根据审核小组意见,宁波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已达到所申请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要求,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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