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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办宁波市鄞州区潘火实验中学的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潘火实验中学即将建成,将于今年9月正式开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办公告发布如下:
潘火实验中学是潘火街道的第一所公办初中,坐落于凤起北路以东,潘火大道以南。学校总投资1.68亿元,设计规模42班,是一所具备现代化教学功能的初级中学。
潘火实验中学学区范围是百丈东路以南的潘火街道行政区域,2019年招收初一新生。具体招生公告将于近期通过“宁波市鄞州区潘火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
潘火实验中学的开办,结束了潘火街道的小学毕业生去其他街道读初中的历史,逐步完善了潘火板块教育资源的布局,助力潘火打造宜居宜业产城融合示范区。学校将通过精品化办学和书院化育人的方式,努力让学校成为孩子幸福成长的乐园,让每一个学生的快乐成长都有无限可能,让每一个学生的未来都有属于自己的精彩。
潘火街道教育研究辅导室
2019年4月18日
2019年潘火街道小学招生公告
公办小学招生公告
1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持有本街道户口并且父母在本街道有房产(房产证姓名与适龄儿童监护人一致)的适龄儿童。
2招生学区
东南小学:紫郡社区(紫郡小区、明月清华苑、艺华园)、尚诚社区(上上城、金域国际、时尚城、荣安蝶园)、香园社区(风格璟院、创新128、荣安香园)、东南社区(泗港小区、龙湖名景台)、东方丽都社区、宜家社区(宜家华府、宜家花园)、海璟园社区(颐璟园、天宸原著)、金谷社区(中物科技园、金谷小区、格兰晴天、艺禧园)。
德培小学:同欣社区、东莺社区(新佳苑、东莺新村、茶苑、怡沁苑)、世纪社区(世纪花园、荣安心居)、星苑社区(星河晨光、九和城雅苑及周边、百丈花园、王家弄教师楼)、殷家社区(殷家花园、荣安心尚园)、潘火桥社区(潘火桥、金域传奇、郡城花苑)、王家弄村、金桥花园社区。
3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4月20日-4月25日(报名日之前的测试报名无效)
现场验证:4月27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2:30—15:30
4网上报名
方法1:登录http://101.37.66.70/sign/
方法2:根据学区选择关注东南小学和德培小学微信公众号登录报名。家长需严格按照东南小学、德培小学的学区划分情况选择对应学校报名。
网上报名主要需填写身份证、户籍、房产证等信息。学校会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到现场报名。请各位家长记住网上报名编号,以方便现场验证时查询。
5现场验证
家长陪同孩子,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登记卡等原件及复印件来对应学校现场验证。
6录取办法
按照《鄞州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分批有序录取。
(1)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学区且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且户口簿户主和房产所有权仅为父母)三者一致的。
(2)适龄儿童户口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和住房均在本学区内的。
(3)在本学区有户籍无房产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
7录取时间
录取学校于5月20日前通知各位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
国有民办学校报名工作
1报名对象
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符合本街道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2就读学校
潘火街道花园学校
3就读条件
就读子女的父母在街道内已有房产。
暂住在本街道的流动人口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一方在鄞州区取得流动人口量化积分;
(2)申请人双方在潘火街道有相对固定的住所,截止适龄子女入学当年3月底,在潘火街道连续居住一年及以上(无中断)且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查验日《浙江省居住证》仍在有效期限内。
(3)申请人一方在鄞州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截止适龄子女入学当年3月底,已连续按月参保一年及以上,无中断。查验日仍在参保,补缴无效。
4房产生报名、录取程序
街道内已有房产(房产所有权仅为父母)但户口未迁入的人员可填写《花园学校房产生报名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登记卡等原件及复印件,于4月27日(上午8:00—11:00 下午12:30—3:00),到潘火街道花园学校报名。
经核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房产生,录取学校于5月20日前通知各位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
5流动人口子女预报名、审核及录取
(1)符合条件的入学申请人可在4月20日上午9:00~5月20日下午17:00登录宁波市鄞州区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预报名平台(网址http://wlbm.nbyzedu.cn),或鄞州教育网链接飘窗(网站http://www.nbyzedu.cn/)进行操作。
(2)根据平台预报名情况,在六月上旬会同公安、社保等相关部门,对预报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查。
(3)初查审核通过的入学申请人由学校通知,填写附件2《潘火街道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段入学申请表》并携带身份证、家庭户口簿、父母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15日到花园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4)经核实后,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录取学校于6月底前通知各位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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