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09〕2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19年确定的直属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及分值予以公布。
一、政策类
(一)归侨及华侨子女和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加6分投档;
(二)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按《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执行,其中给予所有现役军人子女加分,仍执行加6分投档优待;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0号)相关规定,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继续执行原有加分政策。
(三)革命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加30分投档。
二、竞赛类
2019年竞赛类加分分信息学和体育艺术两大类别。
信息学竞赛加分的对象和分值为:1.参加由省教育厅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2016年9月1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止)的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得者,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2.参加市教育局与市科协联合主办的中小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2016年9月1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止)一等奖获得者,加6分。
体育艺术类竞赛加分的对象和分值见《2019年宁波市高中段招生体育、艺术竞赛活动获奖考生予以加分的规定》(附件1)。
2020年起,宁波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将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奖励类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三、具体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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