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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19〕58号

朗读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精神,推进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考中招)改革,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多元评价条件下的招生新途径,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推动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推进高中段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中考中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利于深化课程改革,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化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理顺行政区划调整后市与相关区的教育管理体制,完善招生政策,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高中段教育办学水平,确保中考中招工作平稳有序。

  二、中考中招工作的具体事项

  1.招生计划。各地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优化教育结构,充分满足初中毕业生就读本地高中段学校的需求,按本年度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比例不低于98.5%、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编制招生计划。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在本地范围内招生。公办特色学校如跨区域招生,须列入市教育局年度招生计划。各招生学校须严格按照核定的计划实施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修订招生计划,须由学校提交书面申请,采取先报批、后招生的办法,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方可招生。要严格控制好班额,高中段学校班额一般不超过46人。

  2.学业水平考试对象及报名。2019年学业水平考试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港澳台户籍,电子学籍在册的宁波市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原则上年龄不超过18周岁(2001年9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宁波市历届初中毕(结)业生。

  其他在甬就读的应届初中生,报考我市高中段学校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学校连续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波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与合法稳定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宁波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3)父母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2019年仍可报考职业学校,也可以申请借考,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成绩。

  未取得就读地电子学籍的宁波户籍初中毕业生,一律回到电子学籍所在的初中学校报考。

  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原则上在3月上旬进行,具体安排由各区县(市)自定。

  3.学业水平考试命题。2019年学业水平考试根据国家教育部初中学科《课程标准》和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初中部分学科教学内容及要求的意见》(浙教办教研〔2010〕160号)要求,以市教育局教研室编写的《宁波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作为命题和试卷质量评价的依据。命题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为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加强对在真实情景中问题解决能力的考查,逐步增加真实情景中问题解决能力考查的试题比例;加强对学科思维能力考查,逐步改进开放性试题命题和评分方式;加强对实践能力考查,实施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科学学科引入一定量的科学实验类试题。控制试卷难度,各学科难度系数在0.70至0.75之间。

  4.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2019年学业水平考试具体考试日期、科目、考试形式、答卷时间、满分分值见下表: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答卷时间

满分分值

语文

闭卷

6月14日(周五)上午

8:30—10:30(120分钟)

150分

社会

开卷

6月14日(周五)下午

13:30—15:00(90分钟)

80分

英语

闭卷

6月14日(周五)下午

15:40—17:10(90分钟)

95分,另25分为听力口语考试,提前测试

数学

闭卷

6月15日(周六)上午

8:30—10:30(120分钟)

150分

科学

闭卷

6月15日(周六)下午

14:00—16:00(120分钟)

180分

体育

文件另行制发,提前测试

40分

满分

720分

  所有科目均采用答题卷答题,考生在各学科考试中均不得使用计算器。社会学科继续采用全开卷笔答形式,允许考生携带相关教材和资料进入试场,考生在试场内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

  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可在原就读学校参加,由原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基教科出具成绩证明,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各区县(市)相互承认。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本市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须参加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的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中考体育考试,不参加考试视作自动放弃(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时间为3月30日—3月31日、体育考试和缓考时间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自定);其综合素质各项测评等第原则上均视为B等,经参考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项目测试或认定符合条件者可获得A等。

  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测认定听力残疾或持有听力残疾证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各地中招办核定,可免予考生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其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笔试成绩×0.263”计算。

  高中段学校招生必须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规范性测试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5.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试卷的命题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研室共同组织实施。考试由各区县(市)自行组织,阅卷、成绩评定统一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各区县(市)配合。学业水平考试继续采用网上阅卷形式,成绩统一下达到学校,由学校通知考生本人。严禁任何学校对外公布考生成绩。成绩允许考生复查,由考生提出,学校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向当地中招办申请复查,复查只查询试题有无漏批和积分有无差错。

  6.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各地、校要根据《宁波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南(2018版)》,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电子化管理平台,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2019年各类高中段学校招收新生时,继续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科学实验考查仍由各地中招办牵头,教研部门具体实施,学校和仪器装备部门配合,时间不迟于4月中旬。

  7.志愿填报与录取。海曙区、江北区和鄞州区及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初中毕业生志愿填报与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确定,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其他区县(市)自定。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时,要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和语文两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两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和英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额满为止。

  8.优质示范普通高中保送推荐招生。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是指在招生区域内社会公认度高,教育质量优异的示范高中。各地应本着有利于促进城乡初中高位均衡发展和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原则,做好优质示范普通高中保送招生工作。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的比例应不低于招生总额的50%。保送生总额不低于75%的名额以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人数为依据基本均衡分配,其余名额可根据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及发展性评价等情况统筹分配。其他示范性普通高中是否实行保送生政策、保送生比例均由各区县(市)自定。

  9.普通高中“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继续实施部分优质普通高中学校通过对学生综合素质及平时成绩、招生学校测试、保送生测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本区域初中,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的20%。市本级具体招生办法另行制定,各区县(市)视实际情况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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