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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朗读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全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一年多来,各地各校高度重视,积极实践,初步实现了农村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目的,有力地推动了我省农村学校新课程的实施。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办法》(浙教电〔2005〕251号),决定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比表彰。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㈠全省各地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光盘放像点项目学校(教学点、完小、乡中心小学)。
    ㈡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县(市、区)教育局。
    ㈢以上单位的教师、教研员、电教管理人员等。
    二、评选办法
    ㈠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和参评先进教育局的自荐工作。
    县(市、区)教育局依据《浙江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光盘放像点工作考评细则》(附件1)和《浙江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工作(2005-2006年度)先进个人考评意见》(附件2)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名单,于2006年12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材料上报市教育局。推荐的学校需附考核评分表和学校工作总结,推荐的先进个人需填写《浙江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工作(2005-2006年度)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附件4)。
    拟参加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县(市、区)教育局应依据《浙江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工作(2005-2006年度)先进集体考评意见》(附件3)的要求进行自评自荐,并于12月10日前将自评总结材料上报市教育局。
    ㈡市教育局负责推荐、自荐材料的审核工作。上报材料由市教育局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各类推荐名单,于12月20日前将名单和材料报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电化教育馆内)。
    ㈢各地推荐的先进学校数量控制在本地项目学校总数的5%以内,先进个人推荐数量控制在5名以内。除获省专项经费支持的25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和5个海岛县(市、区)外,其他开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光盘放像点工作的县(市、区)同时上报本地区光盘放像点项目学校名单。
    三、先进表彰
    对入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将在浙江教育网上进行公示。12月将组织召开全省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工作先进表彰大会和现场经验交流会。
    文件下载:浙江教育网公告公示栏(www.zjedu.org)
    联系人:屠元成,联系电话:0571-88069263,地址:杭州市保俶北路58号,邮编:310012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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