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交通局,委管委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转变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10]2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11]322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等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守信受益、失信受戒”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体系,营造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增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
把社会诚信管理机制引入安全生产领域,与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同步实施, 2012年开始,在我市交通重点企业逐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公示、信用等级评定、信用信息公开、激励约束、安全警示等五项制度。通过开展“安全诚信企业”建设活动,建立健全安全诚信激励约束机制,促使“好的企业得实惠、一般企业上水平、问题企业受惩戒”。到2015年底在全行业其他交通运输企业全面建立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活动,营造全行业“守法、规范、诚信、有序”的安全生产新秩序。
三、实施范围
全市辖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从事公路水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港口作业等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交通运输企业。
四、工作任务
(一)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起草行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指导监督各县(市)区交通局、委管行业管理部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活动。
(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港航管理局负责细化工作方案,落实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相关制度,开展本行业企业和指导县(市)区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活动。
(三)各县(市)区交通局在同级人民政府指导下,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地特点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活动。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8月底前)
1、成立宁波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各委管行业管理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安全监督处,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联系人:任江,电话87398102;陈伟卫,电话87398083)。
2、市公管处、港航局分别成立本级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领导小组,针对本行业企业特点,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实施办法、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试点阶段(2011年9月至12月)
1、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港航管理局细化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根据各行业实施方案选择1-2家道路、水路运输、港口作业重点企业作示范,开展试点工作。
2、委安全监督处、科技处与市安监局协调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相关信息平台。
3、市公路管理局、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港航管理局、市交通工程质监站分别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和办法,梳理制定出本行业安全生产的激励和制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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