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机关各处(室)、东部新城规划处、老三区分局:
现将《市规划局关于贯彻简化优化基本建设项目办理环节和流程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其他分局、各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处(室)、各分局应及时把《实施办法》试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向市局反馈,由市局做好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衔接工作。相关事项,今后市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于印发之日起施行。
宁波市规划局
2012年10月25日
市规划局关于贯彻简化优化基本建设项目办理环节和流程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三思三创”和“提速增效”工作的总体要求,为深入贯彻《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简化优化基本建设项目办理环节和流程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甬政发〔2012〕89号)精神,加强我市规划行政审批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利用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改革后形成的审批资源集聚优势,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紧围绕“重点突出、难点化解,整体优化、局部创新”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为我市建设项目创造良好的审批服务环境。
二、主要措施
1、合并环节,优化各阶段审批流程
(1)立项前期会商阶段
做深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推进“6+1”会商制度。
非“招拍挂”项目。发改部门组织召集相关部门开展建设条件会商,对项目规划选址、供地用地等建设条件进行评估论证,我局对符合相关规划的项目做好选址与规划条件审批工作。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我局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项目选址前召集相关部门进行预审预商。
“招拍挂”项目。土地出让之前,我局应提供出让土地周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我局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对出让土地进行评估论证,我局做好规划条件的编制工作。
(2)设计方案会审阶段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组织规划技术审查或专家评审,待审查后进入规划设计方案预审。
我局不再单独组织规划设计方案会审,只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和总平面图预审,预审内容和要求并入初步设计会审。我局对发改部门的初步设计方案批复文件进行会签,会签期限为3个工作日,并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确认。
政府投资项目(包括道路、管线等市政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初步设计的民间投资项目(工业类项目)等需进行初步设计的项目按上款要求执行。
无需进行初步设计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由我局直接审查确认。
(3)施工图联合审查阶段
我局参加住建部门组织的施工图联合审查,下步根据经济技术指标复核报告、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各相关部门联合审查意见或联合审查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和材料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各相关部门的意见为同意意见或明确修改意见的,我局根据意见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把关,不再要求各相关部门另行出具书面意见。
(4)工程竣工联合验收
我局在规划核实过程中应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并参加发改部门或住建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联合检查。
2、简化环节
(1)我局不再单独组织交通影响评估审查。需要做交通影响评估的建设项目(建筑面积超过8万平方米的居住类、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公建类及大型城市交通设施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编制单位编写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ji/shiziranziyuanheguihuaju/2018/1009/46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