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市直开发园区安监局:
现将《宁波市应急管理局“低散乱”行业(区块)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百日大会战工作一并贯彻落实。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4日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低散乱”行业(区块)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全市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及小企业小加工作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甬党发〔2019〕64号)及《宁波市“腾笼换鸟”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开展以“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的“低散乱”行业(区块)整治提升百日大会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甬腾换办〔2019〕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低散乱”行业(区块)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工作,特制定宁波市应急管理局“低散乱”行业(区块)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一、主要范围
本专项行动方案的主要范围是无安全保障的企业或作坊(存在事故隐患或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企业或作坊),重点是全市涉及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使用单位和小企业、小加工作坊(以下简称“两小”企业)的安全生产,推动“低散乱”行业(区块)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摸。根据市委统一部署,逐层深入推进“低散乱”情况整治工作。在10月25日前,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排摸工作,各地要督促开展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内使用危化品单位的排摸工作,在县级相关部门建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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