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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 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暨文明城市消防安全提升工程的通知

朗读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安委办[2019]17号)和市文明委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五整顿两提升”和完善“四项机制”行动方案》的通知(甬文明委[2019]6号)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安委办决定自2019年5月至10月在全市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暨文明城市消防安全提升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要时段,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破解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顽疾痼疾,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坚决防范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立“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暨文明城市消防安全提升工程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行动部署发动、组织实施、总结提升等各阶段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应急管理局陈强局长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王宏副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傅松良支队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支队,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检查内容

紧盯商场市场(含超市、农贸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危化企业、养老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施工工地、医院、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文博单位等16类重点场所以及住宅小区、车站码头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查以下9类突出问题: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多合一”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25日前)。各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分析研判本地本部门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职责和任务。要通过召开会议、集中培训等方式,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各地、各行业部门动员部署情况于5月25日前报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6日至10月10日)。各地按照专项行动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定期调度推进,加强执法检查和调研指导,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要突出重点防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主动强化社会面管控,加强重点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检查。6月10日前,要督促单位(场所)完成“三自主一承诺两公开”活动;8月底前,要组织相关单位(场所)及行业部门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约谈会,强化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整改;9月底前,要针对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落实群防群治、重点提醒、特殊管控等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各地各部门及时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要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对标落实培训。省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附件1),各级安委会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提升可操作性。5月底前,各地要分行业、分系统、分领域组织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社区干部、网格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开展《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的专门培训,讲清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通报消防安全形势,指导相关人员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整改要求。通过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网站等形式密集发布,让行业部门知晓,让社会单位掌握,对照标准和要求开展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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