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 正文

关于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年度考核的公告

朗读

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权益。至2021年12月底,宁波市医保局将在全市范围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年度考核工作。如您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过程中发现和遇到下列问题,可向所在地医保部门反映。

一、涉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问题

1.虚假住院、挂床住院、体检住院;

2.串换医保药品耗材、串换医疗服务项目;

3.虚构医疗服务、重复收费、多记虚记医保费用;

4.为人证不符的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

5.为非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6.其他:如住院过程中要求参保人员院外自费购药;大额自费费用未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外配处方指定药店配药;无执业资质医师提供医保服务;以各种理由拒绝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卡结算等情况。

二、涉及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问题

1.串换销售;

2.留置、盗刷医保卡;

3.为非医保定点的药店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4.其他:如未公示医保药品支付价格;未告知参保人员高于医保药品支付价格部分需自费;无执业药师销售处方药等情况。

您可通过电话或信件等方式向所在地医保部门反映,本次考核反映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各级医保部门对反映问题的人员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对有效线索进行追溯,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符合规定的予举报奖励。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ji/ningboshiyiliaobaozhangju/2021/1117/42984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