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杭州湾新区海洋水利管理中心:
为加快推进我市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报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有关材料的通知》(农渔养函〔2020〕39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十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农渔发〔2019〕12号)和《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促进渔业绿色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今年继续在全市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工作
各地要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农渔发〔2013〕32号)有关要求和《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标准及评分表(2020年版)》(见附件1),加强养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生产条件;培育壮大养殖生产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渔场,创新经营模式;完善技术推广、病害防治、监测检测等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各项行业管理制度,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各地要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并以此为契机,加快推动我市水产养殖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申报材料请于7月底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申报材料包括:《农业农村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申请表》、创建工作方案、其他证明材料等。经我局初审,两年内能够达到创建标准的,正式上报农业农村部推荐备案。
二、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综合提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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