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度宁波市市区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及全市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标准的通知 甬退役军人局发〔2024〕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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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度宁波市市区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及全市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宁波前湾新区、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宁波市市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220号)和《宁波市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意见》(宁动联〔2018〕1号)精神,经测算,确定全市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标准,其中在校大学生标准为43039元,大学毕业及以上文化青年(含直招士官)标准为717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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