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宁波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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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办法的通知>》(甬民计〔2014〕30号)文件规定,拟对不同服役年限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标准进行调整。现将《关于公布2023年度宁波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4月3日起至2023年4月1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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