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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全省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 浙机事发〔2021〕4号

朗读

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省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省局党组研究,现将《“十四五”时期全省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5月25日   

 

 

“十四五”时期全省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实际,现就“十四五”时期我省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紧扣高质量发展总目标,开启“十四五”时期全省机关事务工作奋勇争先新征程

(一)“十四五”时期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紧扣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总目标,持续推进“1366”行动计划,以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撬动机关事务各领域改革,着力构建机关运行保障新格局,全面深化集中统一管理体制,努力打造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新标杆,争当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在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和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征程中展现机关事务新担当新作为。

(二)“十四五”时期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原则要求。“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五年,也是全省机关事务工作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五年,必须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必须始终坚持把政治性作为机关事务工作的第一属性。牢牢把握机关运行保障的政治功能和政治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原则,把讲政治贯穿到服务保障管理全领域各环节。二是必须始终坚持把保障中心工作作为机关事务部门的第一职责。聚焦保障全省各级党政机关高效安全有序运行这一主责主业,强化保障功能,创新保障模式,提升保障能力。三是必须始终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能。聚焦“一体两翼”,改革体制机制,创新方法手段,特别是通过数字化改革,实现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方式根本变革和质的飞越。四是必须始终坚持把厉行节约作为机关运行保障的自觉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控制机关运行成本,节约经费、资产和能源资源,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保障。五是必须始终坚持把走在前列作为全省机关事务系统的不懈追求。牢固树立“没有走在前列也是一种风险”的意识,牢记嘱托、奋勇争先,加快建设和形成机关事务标志性成果,以实干实绩彰显“八八战略”的实践伟力、展示“重要窗口”建设的丰硕成果。

(三)“十四五”时期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主要目标。围绕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总目标,完善体制机制,转换治理效能,破解机关运行保障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建设具有浙江机关事务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共同富裕示范区相匹配的机关运行保障机制,率先实现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一是机关运行保障更加有力。机关运行所需经费、资产、资源的保障更加规范高效,服务更加精准精细,保障机制更加科学,保障设施更趋完善,保障手段和方式更为多元,保障效能进一步提高。二是机关运行成本控制更加有效。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得到严格控制,机关食堂制止餐饮浪费取得明显成效。严格落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定额相关制度,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要求,持续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三是机关事务制度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机关运行保障地方立法取得进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节能管理等配套制度更加健全。机关运行保障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地方标准。四是机关事务改革更加深化。集中统一改革到底到边,“最多跑一次”改革提档升级,数字化改革全面推开,数字机关事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省机关事务信息系统基本实现互联互通。五是机关事务队伍更加过硬。政治能力进一步提升,人才结构更加优化,专业人才比例进一步提高,培训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机关事务理论和文化建设取得成果。

二、融合推进“三化”建设,着力构建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新格局

(四)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机关运行保障整体模式变革。加强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顶层设计,统筹推进综合平台、应用场景、数据资源的有序衔接,全方位一体化推进数字机关事务建设,系统重塑机关运行保障模式,加快实现以实物为主体的传统模式向以数据为主体的智能模式转变。依托“浙里办”“浙政钉”和政务云等已有应用支持平台和公共数据资源,建设“数字机关事务”钉门户,打造覆盖全省系统、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机关事务数字化转型综合支撑平台,实现“一端集成、一网通办”。突出交互共享、打通信息孤岛,加快推进全省机关事务数据资源互联互通,率先贯通全省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三条线,实现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聚焦机关运行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等主责主业,突出“最多跑一次”等改革重点,强化“数字公车浙里行”、数字房产、数字大院、数字食堂、数字办公、数字政府采购、数字学前教育、数字资产管理等核心业务应用场景的建设升级,加快实现服务保障管理全领域数字化。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先行先试,先行探索一批数字机关事务应用示范项目。

(五)以标准化建设助推服务管理保障效能提升。加快构建浙江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分层分级推进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探索制定浙江机关事务团体标准,大力推动机关事务内部标准申报立项地方标准,制定公共机构节能、制止食堂餐饮浪费、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领域地方标准,积极推进机关事务领域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化+机关事务”效应,完善后勤服务标准化量化考评体系,鼓励和指导公共机构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认证,鼓励服务保障单位开展ISO9000体系认证,积极探索以数字化手段提升标准应用实效。大力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省人民大会堂政务会议服务标准化、余杭区公务仓标准化和台州市机关公务用车标准化等省级标准化试点,在省行政中心和宁波、温州、嘉兴、台州等地开展机关食堂餐饮节约管理标准化、机关事务标准化与智能化融合等6个专项试点,辐射带动机关事务标准化整体建设。

(六)以法治化建设引领机关事务现代治理机制构建。健全机关运行保障法规制度,逐步完善资产资源统筹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重点管理领域配套制度,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内控制度,落实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必经程序,依法推进规范管理。依法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机关运行保障服务项目和标准,规范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公职律师制度,选优配强法律人才队伍。全面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分级考试(考核)制度。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围绕基本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机关事务工作的重点热点定期开展法治培训,增强依法规范意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提高依法服务保障管理的能力水平。

三、深化集中统一管理,推动机关运行集约化保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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