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19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精神,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厅法治政府工作安排的要求,现将2019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和2020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工作建设成效和举措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
1.贯彻中央和省、市重要指示精神情况。我局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的各项要求,全面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部署和任务分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2019年年初,我局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部署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内容,为我局有效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情况。我局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一般干部认真学法的法律学习制度,建立健全全局法律学习体系。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集中学法及参加法制专题讲座报告2次,并组织开展了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邀请专家为全局领导干部做了行政法律法规和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题报告。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系统干部的知法、用法水平,还组织市管领导干部和全局公务员参加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达100%。
3.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019年继续落实每年第一季度向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机制,并及时经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4.队伍法治能力建设情况。2019年我局组织全市环保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业法培训和考试工作,同时还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市法制办举办的新证申领培训学习和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工作。一是报备情况。2019年继续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的要求报送市法制办统一登记,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进行了说明。二是按程序制定情况。我局规范性文件均按照我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制定。三是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我局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2019年根据市政府法制办要求重点开展了涉及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未发现有因违法或不当被纠错的规范性文件。同时,2019年我局还开展了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次。
2.重大决策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根据我局印发的《宁波市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甬环发〔2018〕90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的程序,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明确规定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
3.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情况。2019年度我局聘请了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全年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10件,参与重大决策讨论5件,参加诉讼4件次,审查机关合同30件次。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1.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2019年9月26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出台了我市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要求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和先转隶、再“三定”的步骤要求,有序抓好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局积极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目前,全市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均已挂牌成立,“三定”规定也已制定完成。下步,将继续强化与市委编办的对接沟通,加快推进相关人员编制划转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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