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起草背景
2018年底,我市汽车保有量达254.8万辆,其中柴油车21.6万辆占8.5%。2018年,全市汽车污染物总排放量14.1万吨,其中汽油车排放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分别为9.0万吨和0.8万吨(占汽车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排放总量的84.9%和74.6%),柴油车排放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分别为2.1万吨和0.1万吨(占汽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的87.6%和99%以上)。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已经成为我市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市坚持“油、路、车”统筹协同推进,通过油品提升、新车源头管控、强化在用车管理和老旧车、黄标车淘汰,以及运输结构调整,机动车污染排放得到了有效控制。自2014年以来,我市共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超20万辆,提前实施国六车用汽柴油,并实现“三油并轨”,机动车环保路检路查执法全省领先,并率先于2018年元旦开始实施新车环保查验。相较于2013年,2018年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24.6%,其中氮氧化物下降12.7%,但随着蓝天保卫战的深入,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之一,我市的机动车污染防治形势依然非常严峻,近两年我市新注册登记柴油货车增速较快,污染物排放个别指标略有反弹。
二、起草过程
2019年初,生态环境部等十一部委联合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国家《行动计划》)后,我局逐条对照研究,并结合实际,组织起草市《行动计划》。在省生态环境厅征求《浙江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意见后,我局又对市《行动计划》作了进一步细化完善,并于4月10日开始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各地政府和社会公众意见,在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后,修订形成目前提交审议的《行动计划(送审稿)》。
三、起草思路
在市《行动计划》起草过程中,我局重点把握3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在目标定位上,以完成国家、省下达任务为前提,立足宁波实际,明确目标要求,统筹落实好上级下达的指标和我市工作目标。
二是在体例设置上,按文件精简的要求,市《行动计划》对部分重点工作进行了整合归并,分为三个部分十七条,而国家《行动计划》共六部分二十六条,省《行动计划》共六部分二十条,省、市重点工作对比详见附件2。
三是在任务部署上,行动计划虽以柴油货车为名,但实际涵盖“油、路、车”全领域、全过程监管,工作任务繁重,我们重点是做好与国家《行动计划》和省《行动计划》的衔接,按照各项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部门职责和各区县(市)政府的属地责任。
四、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送审稿)》分为三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主要目标。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统筹“油、路、车”治理,以货物运输结构调整为导向,以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达标保障为支撑,以柴油车(机)达标排放为基本目标,大力实施“四大清洁”行动,全链条治理柴油车(机)超标排放。到2020年,全市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5%以上,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违法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现象基本消除;全市铁路和水路货运量明显增加,达到省下达的指标。
(二)关于四大清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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