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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朗读

根据《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信用建设实际,市发改委起草了《宁波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5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电子邮件:1027806901@qq.com 。

(二)传真:87259749。

联系电话:89183520,联系人:黄忠华。

 

附件:宁波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docx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


 
 
宁波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奋力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的使命担当,是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重要支撑。为持续推进“信用宁波”建设,彰显城市发展软实力,加快建立体系完备、机制健全、运转有序、奖惩有度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宁波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是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履行相关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用宁波”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实施信用“531X”工程,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强化,信用平台运作互联高效,信用场景应用有序拓展,信用对全面深化市场化改革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1.信用制度逐步健全。建立“1+X”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办法、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目录、数据归集技术规范、信用信息查询异议及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等文件。各行业领域信用监管制度逐步完善,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制度,构建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类分级管理责任体系,信用相关制度纳入多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创新自动履行机制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定》,推动形成自动履行和强制执行双向发力、相互促进的司法环境。
2.信用基础设施初步建成。市公共信用平台建成自然人、法人信用信息库两大信用库,编制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目录,归集46个市级公共部门419项信用信息,为我市近1000万自然人、44万法人和54万个体工商户建立公共信用档案,已入库信用信息8.2亿条。平台作为我市信用应用的总支撑和信用服务的总窗口,具备信用信息归集、查询、公示、共享、异议、联合奖惩等功能,实现对市县两级300多个部门数据共享,全方位支撑信用信息在行政、社会、金融领域的应用。
3.信用监管体系基本构建。实现行政管理过程中的闭环信用协同监管,市县两级已实施20个嵌入式应用系统,在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不动产登记等领域查询应用公共信用信息14余万次。各行业部门、各区县(市)拓展“信用+行业监管”应用,重点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税务、金融、家政、口岸、跨境电商、旅游等领域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行业监管由粗放向精准转变。率先将全国900余万“老赖”信息落地宁波平台,通过嵌入部门的业务系统和业务流程,实现了对惩戒对象的“自动识别、自动拦截和自动反馈”。
4.信用服务融资机制不断完善。强化“银税互动”合作机制,推动银行依托纳税信用创新信贷产品,帮助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市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对接公共信用平台,将公共信用信息与融资授信、风险评估挂钩,平台企业注册数5万余家,通过平台实现的信易贷规模总额达1550亿元。推广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制度,促成银行为近200个诚信履行主体授信3.8亿元。
5.信用应用场景持续扩面。推进“信用+融资服务”“信用+司法判决”“信用+风险监控”“信用+文化旅游”“信用+医疗卫生”等场景应用,“信用+养老”“信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口岸管理”等多类应用列入省、市应用重点场景。“天一分”应用获评2020宁波智慧城市综合应用十大典型案例,“信易医”“信易住”“信易行”等16项应用场景落地,实现“天一分”和杭州、厦门等地诚信分互认。

专栏1信用+”联动场景应用典型案例
1.信用+融资服务
——银税互动:将纳税信用信息与企业融资发展结合,全面推广“银税互动”,推出“退税盈”“税易贷”“发票贷”“小微贷”等17项因地制宜、针对性强的银税合作产品。
2.信用+风险监控
——“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依托国家级金融监管平台,融合宁波市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通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互联网+金融监管”、网格化排查等技术,汇集国家、省、市、区县(市)、乡镇街道、社区、网格7级信用风险数据,引入到金融风险分析模型中,以全天候、全流程、全覆盖方式监测宁波市所有工商注册企业和2万3千多家类金融机构,助力宁波金融稳定。
3.信用+司法判决
——诚信诉讼码:通过二维码载体作为当事人的诉讼诚信身份证,实现对当事人的分类评估、量化评价、精准管理。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自动识别、自动拦截、自动惩戒”。
4.信用+便民服务
——天一分应用:对宁波市民信用状况进行量化赋分,通过公共信用平台及第三方提供的信息,结合浙江省自然人公共信用评价,从身份特质、遵纪守法、社会公德、履约情况及用信行为等五大维度构建个人信用分评价模型。推进个人信用分在交通出行、公共医疗、房屋租赁、创业就业等城市生活场景的应用,实现公交扫码享后付、公租房租金减免、信贷利率优惠等多项公共服务以及公益普惠方面的场景应用。
5.信用+文化旅游
——奉化信用旅游试点:推进全域旅游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形成“3+1+1+N”模式,即打通服务游客的通道、服务企业与社会公众的通道和服务政务管理的通道,建立一个全域旅游信用指数,落地一种奉化模式,完成信用体系建设的N项标准内容。
6.信用+医疗卫生
——医后付:推出“先享后付”等服务,签约后信用良好的市民在医院就诊挂号、检查、化验、取药等环节,均可就诊后统一结算。引进宁波医疗服务行业首批共享轮椅。

 
6.守信践诺氛围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垂范引领,持续提高政府行政履职、决策、审核法治化水平,立法公开性和公众参与度持续提升,连续三年稳居全国大中城市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前十。司法公信有益创新,首创自动履约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实现以正面引导的柔性方式鼓励当事人诚信履行裁判义务,化解执行难问题。建立不诚信诉讼黑名单及黄名单机制,惩治虚假诉讼行为。商务和社会诚信纵深发展,“信用宁波”网站开设红黑名单公示栏目,面向社会公开、公示相关主体的红黑名单信息,为市场化奖惩应用提供支撑。持续推进信用主题宣传教育,组织举办“诚信建设万里行”和“诚信兴商宣传月”等宣传活动,营造守信践诺氛围。
“十三五”时期,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信用建设制度基础仍需夯实。由于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尚未出台,信用规制的法律层级不够高、权威性不够强、制度还未成体系,暂未形成较强的约束力,执行效力有待增强。二是信用应用体系尚需深化。行政、社会、金融“三位一体”的信用应用体系基本构建,但仍停留在局部性、探索性的初级阶段,信用惠民应用群众的感知度、参与度依旧不足,公共信用信息的应用仍以鼓励性、参考性为主。三是信用服务市场亟待培育。全市信用服务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信用评级机构与本土化信用服务企业在数量和规模上较小,缺乏综合性、专业性的大数据公司支撑,自我造血能力较为薄弱,暂未具备输出高质量信用产品、信用服务的能力。 

(二)面临形势

1.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培育宁波经济增长点和新动力的关键之举。我国经济的驱动力正在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迅速发展,市场对建立良好信用关系的要求更为迫切,各类市场主体对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的需求也显著增加。因此,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兴市场监管机制,是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培育新动能的基础支撑。“十四五”时期构建双循环格局新发展格局,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方向和目标提出了更高要求。宁波作为国家沿海开放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依托港口资源和开放优势,正加紧锻造港口硬核力量,唱好杭甬“双城记”,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积极运用“互联网+信用”的手段不断创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推动数字经济、数字法治、数字社会等数字化改革,促进数字贸易、“信用+金融”、共享经济等新经济的发展,是培育宁波经济发展新增长点的重要引擎。
2.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推进现代化治理的有效手段。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进入“依法提升、深耕细作”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国家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提升了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的作用。“十四五”时期,面对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城市现代化管理新需求,建设更大规模、更为便利、更加创新的社会信用体系势在必行。全省上下正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推进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政府建设,构建以“1338”为主要内容的数字法治系统,同步推进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推动重要领域体制机制、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的系统性重塑。宁波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要瞄准国际信用体系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快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努力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借力信用打造全国社会治理示范样板。
3.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宁波营商环境迭代升级提出新标准。当前,全省正努力建成营商环境最优省,出台《浙江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方案(2.0版)》,以市场主体感受为第一感受,以“一件事”为抓手,大力实施一批突破性的改革举措,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各领域现代化先行注入活力。社会信用体系作为推进宁波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支撑,是强化数字治理的重要基石。“十四五”时期,宁波正在加紧实施《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全力打造优化营商环境“3.0版”,需要对各类主体的信用进行记录和度量,构建起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资源配置机制,降低社会信任成本,建立和谐互信关系,持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成为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模范生的标志性成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要求,切实扛起唱好“双城记”、当好模范生的使命担当,根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部署,以数字化改革和信用“531X”工程为引领,以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抓手,全方位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迭代升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深化拓展政府、社会、市场全领域信用应用,高标准打造信用“四区”,着力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为全面建设高水平国际港口名城、高品质东方文明之都,加快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强有力的信用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健全法制、规范发展。坚持依法规范、依法建设、依法提升,逐步建立健全信用法规体系和信用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联合奖惩机制,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
2.重点突破、强化应用。聚焦重点领域和典型区域建设信用示范试点,以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推广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
3.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加快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信用环境。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开放和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协调并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
4.区域合作、开放共享。全方位融入长三角“信用一体化”建设,完善区域合作机制,拓展信用合作领域,在信用信息共享协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用应用等领域深化合作,构建内外联动、合作共赢的开放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新时代国家治理和人民生活期望相符合,与宁波城市发展定位相匹配的社会信用体系,社会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信用平台开放共享和应用支撑功能持续提高,信用联合奖惩大格局全面建成,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壮大,信用产品广泛应用,成功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跻身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第一方队。
——争创高标准信用数字化建设示范区。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优化升级,平台数据的数量和质量有效提升,信用领域数字化改革取得可复制推广经验,实现社会信用与政府履职深度融合,贯穿政府治理、基层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数字化转型全过程,达到整体智治、高效协同,行政管理数字化和科学化水平。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合规率达到98%及以上,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基本实现全覆盖,信用档案年查询使用量较“十三五”末期翻一番。
——建设高效能信用新型监管先行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建立,信用体制机制创新、信用监管改革创新和信用公共服务创新等取得突破。公共信用评价体系与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实现重点行业部门信用监管全覆盖、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全覆盖。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实现优化,联合奖惩备忘录列表、奖惩措施清单、奖惩对象清单、奖惩结果清单的“一表三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健全,确保政策执行到位、红黑名单共享到位、联合奖惩措施到位、结果反馈到位。
——打造高质量信用服务经济试验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经济运行体系更加完善,“信用宁波”品牌建设开启新篇章。重点领域的信用应用和服务模式取得成效,数据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信用+融资服务”、“信用+风险监控”等场景应用创新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作用更加突出,与“世界一流强港”相匹配的一流营商环境全面优化。“信易+”社会应用场景数达到30个以上,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达到500亿元。
——塑造高水平诚信之城引领区。诚信宣传和教育广泛深入开展,信用文化全面弘扬,诚信价值观全面塑造,全社会知信、守信、用信氛围日益浓厚。信用知识全面普及,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机制和环境基本建成,严重失信名单主体数量占地区法人企业总数的比例逐年下降,形成全社会“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良好风尚。
到2035年,全面实效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构建,惠民便企信用产品与服务高质量供给,“信用+”模式充分赋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政府整体智治、市场高效畅通的重要基石。
1:宁波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目标

序号 类 别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1 信用信息 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合规率 95% 98% 约束性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 0.08% <0.01% 预期性
3 信用应用 信用档案年查询使用量 215万 翻一番 预期性
4 信用监管重点领域数量 37个 翻一番 约束性
5 “信易+”社会应用场景累计数 16个 30个以上 预期性
6 信用产业 全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 807亿 1500亿 预期性
7 信用环境 严重失信名单主体数量占地区法人企业总数的比例 0.9% <0.7% 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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