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正式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1.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属于以下三大类产业投资项目及关键技术攻关项目:A类项目: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新材料等海洋新兴产业;B类项目:现代海洋渔业、海洋新能源制造业、海洋文化旅游业等海洋主导产业;C类项目:海洋电子信息业、海洋工程装备业等涉海制造业(范围详见附件1)。
2.A类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B类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C类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且申报时已完成总投资不低于15%、不超过60%。总投资包括建筑工程费、生产和测试设备、外购必要的技术及软件购置费、委外技术研发费等。
3.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核准)、环评、规划、土地、用海以及配套资金等相关建设要求,并于2022年1月1日后已开工建设(发生实际财务支出),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二、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单位需为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2年及申报期内无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的企事业单位。以联合体形式申报的,牵头单位须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2年及申报期内无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协作单位为我国境内注册,与牵头单位在申请项目中有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共同开展技术攻关等有实质性合作关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两业融合企业以及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各级工程研究中心优先申报。
三、支持方式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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