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第五批奖补资金的通知
朗读
各街道、专业园,各相关企业:
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高科〔2021〕37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第五批奖补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8日。
(二)支持范围
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市场监管、税务机关注册登记,并按规定纳入统计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机构、平台。
(三)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对照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包括申请表(附件1)、相关证明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并确保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的一致性。
(四)申报流程
1.街道、专业园企业(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属街道、专业园初审。街道、专业园审核后以表格形式(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汇总初审结果,将审核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区工信局。
2.区重点企业(单位)将申报材料送至区工信局审核。
二、申报项目
(一)企业开拓市场补助
申报对象及条件:申报对象为参加列入《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展会目录》展会的企业。
支持标准:给予展位费全额补助,单家企业年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参展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展会发票、照片等复印件;
3.《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展会目录》;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完成企业上云市级指标任务的运营商补助
申报对象及条件:申报对象为完成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达的企业上云指标任务的运营商。
支持标准:对完成企业上云市级指标任务的运营商,根据指标完成情况,按照每完成一家给予不超过1000元补助。
申报资料: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完成年度上云工作的企业名单;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机器换人补助
申报对象及条件:申报对象为当年新增应用工业机器人2台(套)及以上的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
1.购置发票上须注明工业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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