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新区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朗读
各街道、专业园,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高科〔2021〕37号)等文件精神,引导企业加大产业投资,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根据《宁波高新区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新区工业投资(技术)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本次申报的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须在高新区范围内实施,主要包括: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重大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条件
在高新区市场监管、税务机关注册登记,并按规定纳入统计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行业条件
项目生产制造、关键技术应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宁波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和前沿产业投资导向目录(2021年本)》要求;
2、符合《宁波市重点培育产业链投资导向目录(2021年本)》要求;
3、符合《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7年)》要求;
4、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2016年版)》要求;
5、符合《宁波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投资导向目录(2018年本)》要求。
(三)项目条件
1、项目备案。项目按规定完成备案(核准),并取得备案(核准)文件。
2、项目建设期。项目要求在2021年1月(含)以后开工建设,且于2022年12月底前竣工。项目建设期以项目的备案(核准)文件为准。
3、项目投资额。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要求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土地成本,下同)500万元(含)以上且项目投入(设备、外购软件及技术,下同)在350万元(含)以上;重大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要求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且项目投入在7000万元(含)以上。
三、支持标准
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以上且项目投入350万元以上(含)的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按项目投入(设备、外购软件及技术,下同)给予分类分档补助,其中:新材料、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类项目按照实项目投入给予不超过12%、最高600万元补助,其他项目按照项目投入给予不超过10%、最高500万元补助。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且项目投入7000万元(含)以上的重大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按项目投入给予不超过10%、最高100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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