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宁波行动纲要》,深入实施工业强区战略,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创新驱动能力,提高工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工业经济发展方向
1.总体思路。按照建设全国一流海关特殊监管区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区域功能政策优势的发挥,聚焦扶持力度,突出扶优扶强,做强做长电子信息产业链,着力培育高端制造产业集群,以打造特色工业园为载体,提高工业企业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区域工业经济发展竞争力,主动融入宁波“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争创区域“十三五”转型发展新局面。
2.基本原则。坚持创新发展。将创新作为制造业发展的核心动力,深入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全面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实现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坚持协调发展。将结构调整作为制造业发展的关键任务,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产业更新和制造业二三产分离发展,促进优势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加快提升制造业集群发展水平。坚持绿色发展。将绿色低碳作为制造业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应用,全面推进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推动制造业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坚持集约发展。充分发挥资源集约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中的作用,完善用地管理机制,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促进资源要素优化整合,提升区域发展空间。
3.发展重点。重点发展以新材料、高端装备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优势主导产业及以工业设计、研发、销售、科技服务为代表的生产性服务业。
二、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要素保障
1.突出招大引强。对于新引进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优势主导产业重大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助。补助资金于开工、投产、达产三个阶段,分别给予补助总额的10%、40%、50%。
2.完善产业链。鼓励产业更新和产业链延伸。对盘活原有低效利用资源,新引进优势主导产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的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在投产后给予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8%、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支持优势主导产业企业延伸产业链、开展同行业或跨行业联合投资、企业产业链上下游拓展或兼并重组,其在区内全资或控股所设立的新项目实际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在投产后给予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8%、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
3.提升价值链。鼓励工业企业分离发展科技服务、现代物流、国际贸易、文化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分离后独立运转的专业服务公司年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工业企业将区域性营销总部转移到区内,且年销售收入到达5亿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
4.鼓励技改投入。对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在项目竣工后,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给予8%、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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