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部门、各单位:
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宁波保税区人才公寓分配管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4年2月25日
宁波保税区人才公寓分配管理方案
宁波保税区人才公寓项目位于保税区南区配套区东侧,计划总投资7.97亿元,用地面积70167㎡,建筑面积180004㎡。建有住宅、人力资源大厦、幼儿园、商业配套、地下室和停车位等附属设施,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0438㎡,共1346套。为规范人才公寓项目住宅分配管理,营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租售价格和租售比例
人才公寓销售价格参照建造成本、周边同类小区市场价等因素确定,均价6800元/㎡(含8%公共维修基金,今后由业主委员会支配使用)。具体价格根据楼层、朝向等进行浮动,一房一价。租赁价格参照管理成本、富春花园等周边同类房屋租金等因素确定。租售比例暂按3:7确定。各楼房租售安排如下:
(一)销售部分。2-6号楼、9-10号楼、14-17号楼、19-20号楼共13栋872套,总面积65847㎡,主要为中等户型(90㎡套型168套、75㎡套型584套、60㎡套型120套)。
(二)出租部分。1号楼、7-8号楼、11-13号楼共6栋408套,总面积28566㎡,主要为小户型(75㎡套型116套、60㎡套型292套)。
(三)预留部分。18号楼共66套,总面积6025㎡,全部90㎡套型。
人才公寓出租房简装后出租,装修方案根据人才公寓总体租售需求实际情况灵活确定。预留公寓的使用按照《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服务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意见》(甬保税工〔2013〕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人才公寓停车位共1021个,其中574个地下停车位出售,每个5万元,每套房子最多购买一个车位。
二、申购对象资格条件
人才公寓面向我区企业和在我区工作的各类人才出售。
(一)企业条件
企业购买人才公寓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在我区依法纳税;
2.申购人才公寓前一年实缴税金在50万元以上。其中科技型企业实缴税金在20万元以上,注册不足1年的企业可放宽到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二)个人条件
个人购买人才公寓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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