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财政扶持经济转型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保税政〔2017〕4号)文件相关规定,我区2018年度财政扶持专项补助已于近期开始办理,请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结束后尽快网上提交申请。
一、申请条件
(一)2018年度,企业实际入库增值税和汇算清缴应纳所得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文化类企业达到50万元以上即可);
注:金融类金融、人力资源服务和文化类企业可将个人所得税纳入计算范围。
(二)占用要素资源的制造业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亩均税收20万元以上,仓储类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亩均税收10万元以上或亩均进出口额50万美元以上;
(三)占用要素资源的制造业和仓储类企业要素资源评价结果需C类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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