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巩固提高村级财务代理制,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真正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村级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目标。近年来,我乡各村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具体工作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组织落实。
开展村级财务公开是落实村级财务民主监督的重要措施,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我乡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落实必要的人员和经费,确保了村级财务公开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深化公开检查,规范财务管理。
1、公开内容完整。各村凡涉及到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和村民关心的事情,按规定的时间、内容、程序、形式如实向群众公开。
2、公开时间及时。一是年初公布财务计划,每季度至少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二是各村规定1月20日、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为村级财务统一公开日。
3、公开程序严格。财务公开的内容由村帐乡代理服务中心提交,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议、签名。在形式上,通过固定的、封闭式的公开栏公开,内容必须保留15天以上,每次公开的内容、群众反馈的意见及处理情况等资料及时归档。
三、强化财务监督,健全民主理财。
各行政村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暨民主理财小组),人数为3至7人,成员在村班子换届时同时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村委会成员及其亲属不得兼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对村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监督财务实施情况、检查现金、银行存款、物资、产成品、固定资产的库存或使用情况;接受村民委托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账册、凭证或向有关部门查询专项拨款、返还款情况;各村坚持每月至少开启村务公开意见箱一次,积极接受群众的监督,提高群众对财务管理的参与度和满意率。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认真听取并反馈群众对村务公开情况和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督促村干部落实处理。
巩固和完善村帐委托代理制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