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安〔2005〕11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使人民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根据国家安委办《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字[2005]19号)文件精神及省、市安委办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节日安全生产责任
国庆长假期间,是事故易发时段,也是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长假期间的安全工作,加强领导,明确措施,狠抓落实。要建立健全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加强防范措施,减少节日期间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排查事故隐患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铁网二号行动”,各街道、乡镇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的企业开展一次地毯式的排查,重点检查C、D类企业,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责令企业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跟踪整改。各有关部门也要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确保万无一失。检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态度坚决,整改到底,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各单位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针对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一是要加强旅游安全监管。旅游监管及相关部门要负起责任,切实加强对各类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要在国庆节到来之前,组织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要对重要景点、娱乐场所的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验收检查,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对景区餐馆、酒店的餐饮经营项目加强检查,防止群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及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二是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巡逻执勤力度,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国庆节期间违章驾驶、超速超载、无证行驶等违法行为。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路段、桥梁、码头、渡口等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对险情进行实时监控,同时要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工具,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