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池春燕(等)委员:
你在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充分认识社区工作价值,切实提高社区干部福利待遇》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社区减负问题。区委、区政府在《关于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鹿委发[2006]58号)文件中明确指出:“一、落实社区工作申报准入制度,政府有关部门不得随意将自身承担的行政性工作摊派给社区组织,街道、社区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区社区工作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对有些社区组织做起来有优势的行政性工作,可按规定采取“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经区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后,委托社区组织承担。二、统一台帐管理。以创建星级文明社区台帐为蓝本,将社区各项工作和活动(包括文字、图片以及基本的公共数据)以记事的方式录入电脑,形成一套综合的数字化台帐。任何部门不得随意要求社区另立台帐,上级有要求确需另立台帐的,要向区社区工作协调小组申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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