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各科室、驻乡有关部门:
为了帮助吸毒人员早日戒掉毒瘾,提高帮教效果,逐年提高脱毒率,降低复吸率,经乡政府研究,对配合帮教尿检的吸毒人员实施以下优惠政策:
一、吸毒人员强戒出所、解除劳教后,生活上遇到困难时,乡社会事务办经核实适当给予救济。
二、吸毒人员有劳动能力又愿意吃苦耐劳的,乡禁毒办等相关部门尽量帮助寻找劳动出路。愿意到乡农贸市场经营的,则摊位租金给予减半或全免。
三、根据“温鹿综治 〔 2004 〕 1号”《鹿城区关于贯彻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吸毒劳教回归人员有能力创办企业或个人经商户的,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帮助办理有关手续的,乡政府职能部门帮助办理有关手续。
四、其它方面政府能够给予照顾的,则在法律政策的范围内给予照顾。